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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教学工作[2020]第35 号
各教学学院:
根据《晋中学院公共选修课暂行管理办法》,本学期将面向2017级本科生、2018级本科生、2019级专升本学生开设公共选修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选修课开设原则
1、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及人文艺术修养;
2、有利于启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提高学生的创造能力;
3、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4、有利于开阔学生的视野;
5、有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二、公共选修课申报要求
1、开课学期承担2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师不宜再申报公共选修课,申报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2、申报开设的课程必须与教师所学专业吻合,体现专业特色与学科水平;
3、申请开设的公选课名称、内容不能与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重复;
4、申报本学期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必须为我院在编在岗教师且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外聘教师、退休教师以及教学考察中不合格或2020-2021年发生教学事故的教师不得申请开设公共选修课;
5、本学期所有公共选修课均需编写教学大纲,大纲模板见附件,总学时为16学时(1学分)或32学时(2学分);
6、公选课一经列入教学计划,申报教师必须保证开课,开课时间为3—10周(共8周)或3-18周(共16周),周学时为2学时。
三、公共选修课开设时间
周一至周五9、10节及周六、周日全天。
四、公共选修课申报、审核程序
1.开课教师向公选课挂靠学院提出公选课开课申请,教学学院汇总申请信息后填写《晋中学院公共选修课申报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教学学院长签字并加盖教学学院公章。
2.各教学学院将初审通过的《晋中学院公共选修课申报表》、教师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教学大纲电子版(无需打印),于2020年7月2日下午18:00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科(行政楼B217),逾期不再受理。教学大纲电子版发到4886503@qq.com。
3.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提交的公共选修课进行审核认定。对于符合开课要求的公选课,教务处将组织学生自行选课。
凡选修人数少于40人的理论课程不开课,术课少于20人不开课。
五、公共选修课期末考核注意事项
1、公选课实行随堂考试;
2、公选课理论课程成绩采取“N+2”的评定模式,“N”指平时成绩,包括考勤、课堂表现、平时作业等,占比为30%;“2”指卷面成绩与课堂笔记,分别占50%、20%;公选课术课成绩评定中,N(包括考勤、课堂表现、平时作业等)占50%,期末考试占50%,不要求课堂笔记;
3、公选课试卷纸由教务处统一发放到各教学学院,并由各教学学院对试卷进行管理,试卷必须按要求装订(期末考核成绩登记表—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学生试卷);
4、公选课平时成绩记录需使用统一的《平时成绩登记表》,《平时成绩登记表》可从教务处网站主页—常用下载—学院用表中下载;
5、任课教师务必在结课后规定时间内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学生原始成绩单一式两份打印,本人及所在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加盖教学学院公章,原始成绩单一份由教学学院交教务处,一份与《平时成绩登记表》及试卷、作业留存教学学院。
教务处
2020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