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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补修)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补修)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1.2018级、2019级拟修课程成绩录入为“缺考”“旷考”“舞弊”“缺课1/3”的学生;
2.2018级、2019级拟修课程经补考或重修仍不合格的学生;
3.2019级转专业的学生;
4.因休学、退役等办理了复学手续的学生;
5.2019、2020届的毕业生成绩不合格者(含公选课不满8学分者);
6.2021届毕业生无须报名,由各系教学科长统计于3月8日报教务部教务科。
二、重修(补修)申请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符合上述第1、2种情况的学生采用网上报名的,其路径为:
点击教务部网页“教务管理系统”→录入学号和密码登陆→点击“学
生成绩”→点击“申请重修”→选择“本学期所开课程”点击申请,提交。
2.纸质报名
符合上述第3、4种情况的学生采用纸质报名的方式,其路径为:在教务部网页“常用下载” →“学生用表”→“考试相关学生用表”下载《晋中学院学生补修申请表》,表格内容填写好提交到本系教学科科长。
符合上述第5种情况的学生采用纸质报名的方式,其路径为:在教务部网页“常用下载” →“学生用表” →“考试相关学生用表下载《晋中学院往届毕业生重修申请表》,表格内容填写好提交到本系教学科科长。
(二)报名时间
学生应于2021年3月15日-3月25日前完成重修(补修)报名工作。通过纸质方式报名的学生须按时将《晋中学院学生补修申请表》及《晋中学院往届毕业生重修申请表》提交本系教学科,各系教学科长汇总后交教务部教务科。
三、重修(补修)方式
(1)标准学制年限内的学生报名后,根据本系提供的任课教师名单,与任课教师联系课程进行跟班学习。
(2)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造成原有课程不再开设的,以及2021届毕业生、标准学制年限内未毕业的学生采取自主修读方式进行重修。
(一)申请重修(补修)的课程必须为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否则系统无法认定。2021届毕业生、标准学制年限内未毕业的学生申请重修课程除外。
(二)要选择与本人未通过的课程名称和代码一致的课程,否则系统无法认定。
(三)如果本学期所开课程和本人未通过的课程名称和代码不一致,在3月15日前情况报本系科长,教学科长汇总后上报教务部教务科
(四)通过纸质报名的学生必须与本班所学的课程代码一致,而且必须根据表格写清楚所学的初修学年学期
(五)未办理重修(补修)手续的学生一律不安排重修(补修)考试,私自参加考试的所获成绩无效。
五、如因疫情需要调整重修工作方案时,具体情况会另行通知。
请各系认真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学习并报名,逾期未办理手续的,后果自负。
教务部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