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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及教研教改成果的通知
教学工作[2021]80号
各系(部):
为准确填报并及时核算汇总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工作量,请各系(部)按以下工作安排开展工作。
一、关于教学工作量的填报
1.教学周数:以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表和实际授课情况为准。
2.各系指定专人对本学期工作量进行计算、汇总。
3.教学工作量核算结果须经各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于2021年12月6日前将《学期工作量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14222702@qq.com,纸质版经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回教务处B211,同时,交回党政联席会议的会议记录复印件及公示结果。
4.有外聘教师的系(部)请认真填写《外聘教师工作量统计表》(附件2)和《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酬金发放表》(附件3),并于2021年12月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14222702@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交回教务处B211。
二、填写《晋中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及教研教改成果登记表》说明
1.《晋中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及教研教改成果登记表》(下称《登记表》)为教师业务档案,各系要组织教师认真填写。
2.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均以本学期课表和实际授课情况为准,未经批准开设的课程,超过计划学时所增加的课时一律不予计算。
3.“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各栏中的计分,由各系(部)指定专人根据《晋中学院教学成果记分及奖励办法》和《晋中学院教学成果记分办法补充规定》计分,并进行汇总。
4.“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情况”表中的“学生评价”一栏,评教结束后,各系(部)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并打印一份留存本系(部)备案。
5.跨系授课的教师,工作量表必须经两个系(部)的系(部)主任审核并签字,然后将表交本人所属系(部)。
6.非专职教师、管理岗代课人员要积极、主动配合各系(部)做好工作量的填报工作,并及时将表交回课程所在系(部),由所在系(部)核算工作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