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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的通知
教研工作【2009】第20号
各教学学院、各部门:
接山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晋高学字【2009】01号文件),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高等教育学会联合开展的2009年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选、表彰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参评范围
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底期间发表的下列论文(含有价值的调查报告和教育教学改革试验的总结等应用论文),均可以申请参评:
1.各高教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及其他单位召开的学术研讨会上交流的有关高等教育研究论文。
2.各高教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高等学校编辑出版的高教研究刊物(含经登记批准的内部期刊)或其他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有关高等教育研究论文。
3.集体或个人在国内出版的高等教育研究专著(不含论文集)。已获得国务院部委级科研成果奖励的论文不再参评。
二、评选标准
(一)推选参评论文的基本条件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论文内容应有所创新,有独到见解,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3.论文有一定社会价值,能对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起促进作用,对高等教育的科学决策有参考价值;
4.论文内容观点鲜明、文字流畅、条理清楚。
(二)具体等级划分
1.一等奖:应在论点上有创新,有相当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在省内有较大的影响或者对实际工作有较大的作用。
2.二等奖:应在观点上有新意,或在他人的研究基础上有新的结论;对部门或地区的局部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对实际的工作有指导作用。
3.三等奖:应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有补充或有新的见解,有一定的影响。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09年6月11日—7月10日。
(二)申报材料
1.填报《山西高等教育学会2009年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5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y204@126.com。
2.上报参评论文或专著原件1份,复印件4份。
(三)参评程序
我校共可推荐10篇论文,2部专著参评。此次参评按照“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评选、推荐——高等教育学会评选”的程序进行。
请各教学学院积极组织,做好推荐工作;相关教师认真准备,按时交回材料。
附件1:《山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09年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奖办法》
附件2:《山西高等教育学会2009年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申报表》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