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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接受建设指导准备工作的通知
相关学院:
根据《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暂行办法》(晋学位办〔2016〕3号,附件1)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建设指导工作的通知》(晋学位办函〔2016〕1号,附件2)文件精神,我校将邀专家对复合材料与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及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三个专业进行建设指导。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指导内容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建设、教师队伍、教学条件及利用、教学过程及管理、实践教学等方面。
相关学院根据《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附件3)中各项指标固化评审和建设指导的主要内容,进行充分准备。
二、建设指导方式
1.专家听取被检查指导专业基本办学情况汇报;
2.对照《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进行实地考察和查阅相关资料;
3.听课;
4.分类召开座谈会。
三、时间安排
评审和建设指导工作预计于2020年3-4月进行。具体时间由学校与省学位办商定后另行通知。
四、材料准备
1.《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附件4)一式两份。
2.专业基本办学情况汇报材料一式两份,要求从专业建设、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及利用、教学过程及管理、实践教学等基本情况进行汇报。
以上材料务于2020年4月10日前报教务处(文韬苑①B209室)。
3.汇报需制作PPT演示稿(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要求思路清晰、简洁明了、形象直观,能准确反映本专业的实际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应认真学习《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暂行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建设指导工作的通知》,准确把握《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的内涵,并对评审和建设指导专业进行自评。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做好迎接建设指导的工作。
附件:
附件1: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建设指导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xls
附件3: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doc
附件4:关于印发《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1.PDF
教务处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