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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08届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的通知[2008-6-18]
毕业生工作[2008]第21号
各教学学院,全体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
经学校与晋中市、榆次区教育局多次协商,决定从即日起开始办理2008届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的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通过毕业资格审核;
2、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二、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的规定,今年办理教师资格证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工本费。
三、准备材料
(一)以班为单位,统一填写《晋中市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报名情况登记表》(见附件),要求:
1、计算机打印;
2、按学号排序;
3、加盖学校公章。
(二)个人需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所在学院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3、教育局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表原件(需在照片上加盖学校的骑缝公章);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在学期间的学习成绩单(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实习成绩,且为本科或专科阶段成绩);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8、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现在暂不需提供);
要求:个人材料的复印件应按顺序复印在A4纸的正反两面,并加盖学校公章。复印顺序为:身份证、普通话证、教育实习鉴定表正反面;专升本学生还需复印专科阶段成绩单。另外,认定高中教师资格的学生要在复印件拟盖章处标注 “系原件复印件”,并统一标明日期。
四、办理程序
(一)报名、领取表格
6月18日,学习委员以班为单位到教务处报名、领取表格。
(二)填写表格、准备材料
学生应按照统一要求填写表格,并且保证字迹清晰,以保证信息录入教师资格认定系统的准确性。
(三)体检
本、专科毕业生自行分别到晋中市教育局和榆次区教育局的指定医院:晋中市中医院和榆次区中医院进行体检。
1、体检表中心电图、B超、乙肝两对半项目暂不作要求,但体检中发现心脏、胆、脾、肝功项目异常者,必须做上述项目的检查。
2、早上空腹体检。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信息录入
普通话、体检等各项要求均合格的同学需以班为单位将个人信息录入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教师资格认定系统见附件,信息录入方法另行说明。
(五)上报认定材料
学生确认录入信息无误后,各班以班为单位将相关材料报回教务处。具体要求是:
1、所有认定材料的排放顺序应与《晋中市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报名情况登记表》中姓名的顺序一一对应。
2、个人材料按统一顺序排放。具体顺序如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内放身份证原件-普通话证原件-身份证、普通话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专升本学生有复印件)-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复印件-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
3、各班将个人材料打包后,在最上边用A4纸标明:专业名称、班级、人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其它
根据《关于2008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应届师范教育毕业生可向就读学校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毕业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办理途径。
附件:
1、《晋中市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报名情况登记表》
教务处
二ΟΟ八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