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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2010年校级本科教学重点建设项目为全面启动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做准备的通知
质量工程[2008]第37号
各教学学院:
根据2008年10月16日校长办公会议精神及同日教学工作例会安排,为全面启动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简称质量工程),做好基础性建设工作,现组织申报2008-2010年校级本科教学重点建设项目,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根据国家质量工程的建设项目类型“特色专业、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国家级教学团队”,确定我校质量工程的校级重点建设项目类型如下:“重点建设专业、重点建设课程、重点建设实验教学中心、校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省级教学名师”的推选将以是否为校级重点建设项目负责人作为必要条件之一。
二、申报依据
各教学学院申报校级重点建设项目,应对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及《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教学质量项目四个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教高[2008]6号)文件(教务处网页“质量工程”栏内)的申报标准,结合本院专业、课程、师资队伍的实际情况,遴选出本学院的比较优势专业、课程等项目,原则上申报项目负责人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担任。
三、申报质量工程项目的直接目的、实施原则、确定程序及保障措施
此次申报内容将作为确定校级重点建设项目、全面开展质量工程建设的基础,为制定《晋中学院关于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实施意见》提供的重要依据。学校将本着“滚动式建设”原则,按照“孕育、孵化、建设、上报”的程序,在教学学院申报、学校评选的基础上进行重点建设,成熟一个,上报一个。
具体程序是:各教学学院申报拟建设项目——教务处汇总——提交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通过论证的项目确定为校级重点建设项目——经过建设优中选优申报省级建设项目。
为保障质量工程建设,学校将从经费和制度两方面提供保证。一方面提供专项经费,扶植校级重点建设项目;另一方面,教学成果的积分、奖励严格按照《晋中学院教学成果计分及奖励办法》执行,年度考核中教学成果积分与科研成果同等对待。
四、时间安排
1、10月24日——29日,各教学学院进行填报;
2、10月30日——31日,教务处进行汇总;
3、11月1日——11月7日,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论证。
各教学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学院的具体情况,找准目标,做好长远规划,积极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晋中学院2008-2010年校级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
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