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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09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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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2-17
各教学学院:
为促进非学历进修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关于选派200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通知》(晋教人函[2009]3号)文件精神,2009年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全面展开。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此次选派国内访问学者的条件仍按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文件执行。
(一)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
(三)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四)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报名程序
1、教师提出个人申请,经所在教学学院领导同意后,于2月25日前报教务处(204室)。
2、经学校同意后,教师联系接受学校和导师,征得同意后,填《推荐表》一式三份。
3、教务处于3月18日前统一报省教育厅审核、盖章后,教师于5月30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二份报送接受学校。
三、信息查询及表格下载
有关接受学校、学科、导师、课题目录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等可以在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和中国高校教师网(www.ccf.edu.cn)查询和下载。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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