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学动态
- 教学动态 ➤
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18
考试工作[2013]48号
各教学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3〕2号)要求,我省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现将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进行报名注
册。
2.网上报名信息输入时间为2013年9月18日—22日(节假日可正
常填报)。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9月22日—25日,确认点工作时间每天8:30-12:00、15:00-18:00。
3.报名对象为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的非师范专业
本科学生,报名考区选择:山西省晋中市。
4.已取得《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
(有效期内)的人员,应在2014、2015年内,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取得合格成绩且具备其他认定条件的,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5.已取得《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单科合格
证书》(有效期内)的人员,应在2014、2015年内,参加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补考,补考科目(教育学或心理学)成绩合格后,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取得合格成绩且具备其他认定条件的,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已取得《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
(有效期内)和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内),且具备其他认定条件的人员,应在2014年或2015年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附件: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1: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政策解答.doc
上一条: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