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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山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20

 

各教学学院:

5月19日,由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大同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忻州师范学院、运城学院、晋中学院、长治学院、吕梁学院等八所院校组成的山西高校教师教育联盟正式成立,今后联盟中各高校将在教师教育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六个方面开展深度合作。目前,联盟开展的一个具体合作项目是与山西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即我院符合条件(与山西师范大学教师条件相同)的教师可以申请列为山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参与师大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

为此,学校要求各教学学院对照《山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规定》(附件1)相关条款,参照山西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所列专业,组织符合条件(《规定》中“教师应具备条件”的中1-5条)的教师填报《山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3,封面“本人所在院所”填“晋中学院××学院),并于5月21日18:30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gqyan@126.com

附件1:山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规定.doc

附件2:2014年山西师范大学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zip

附件3:山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doc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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