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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2008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2008-4-2)
教学工作[2008]第8号
各教学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加之,2008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提前进行的实际,2008级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亟待修订。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我们根据学校确定的2008年招生专业(见附件1),对修订2008级本、专科、专升本等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如下修订原则、基本格式和时间安排等要求,现予以通知,望各教学学院结合专业特点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一、修订原则
2008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原则仍执行《关于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本着本科总学时不超过2700学时,总学分文科不超过170学分(含实践环节),理工科不超过180学分(含实践环节);本、专科要继续加强实验、实习等实践环节,特殊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则进行。
二、修订要求
(一)基本框架
08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框架仍按照2007级的修订格式进行,即:
1、培养目标;
2、培养规格;
3、主干学科;
4、主要课程;
5、学制、学分、授予学位;
6、课程体系及学时、学分分配比例表:
(1)各类型课程学时、学分分配比例表
(2)×年总学时分配表
(3)课程设置总表
7、课程设置的说明;
8、实施培养方案采取的措施。
为统一格式,并方便各学院开展此项工作,我们特设计了《专业课程体系及学时、学分分配比例表模板》(见附件2、3、4),请各学院参照相应格式进行修订。
(二)08级人才培养方案增设部分
在08级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总表”部分增设了下列两个方面的内容,务请修订时注意:
1、考核方式调整为考查、考试(开卷、闭卷);
2、对各类课程的教学时数、学分数等进行“小计”,以明晰课时和学分分配。
三、时间安排
1、4月3日——4月18日,各学院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4月19日——4月25日,教务处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论证;
3、4月25日——5月5日,各学院修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5月30日前,各学院将08级各专业教学计划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特此通知。
附:
教务处
二○○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