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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2008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2008-4-2)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4-02

教学工作[2008]第8号

各教学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加之,2008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提前进行的实际,2008级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亟待修订。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我们根据学校确定的2008年招生专业(见附件1),对修订2008级本、专科、专升本等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如下修订原则、基本格式和时间安排等要求,现予以通知,望各教学学院结合专业特点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一、修订原则

2008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原则仍执行《关于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本着本科总学时不超过2700学时,总学分文科不超过170学分(含实践环节),理工科不超过180学分(含实践环节);本、专科要继续加强实验、实习等实践环节,特殊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则进行。

二、修订要求

(一)基本框架

08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框架仍按照2007级的修订格式进行,即:

1、培养目标;

2、培养规格;

3、主干学科;

4、主要课程;

5、学制、学分、授予学位;

6、课程体系及学时、学分分配比例表:

(1)各类型课程学时、学分分配比例表

(2)×年总学时分配表

(3)课程设置总表

7、课程设置的说明;

8、实施培养方案采取的措施。

为统一格式,并方便各学院开展此项工作,我们特设计了《专业课程体系及学时、学分分配比例表模板》(见附件2、3、4),请各学院参照相应格式进行修订。

(二)08级人才培养方案增设部分

在08级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总表”部分增设了下列两个方面的内容,务请修订时注意:

1、考核方式调整为考查、考试(开卷、闭卷);

2、对各类课程的教学时数、学分数等进行“小计”,以明晰课时和学分分配。

三、时间安排

1、4月3日——4月18日,各学院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4月19日——4月25日,教务处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论证;

3、4月25日——5月5日,各学院修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5月30日前,各学院将08级各专业教学计划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特此通知。

附:

1、《2008年招生专业一览表》

2、《各类型课程学时、学分分配比例表模板》

3、《总学时分配表模板》

4、《课程设置总表模板》

教务处

二○○八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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