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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负责人考核工作的通知
考核工作[2019]81号
各教学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晋中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工作考核办法》(院办字[2013]1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专业负责人考核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采取教学学院(部)考核与专家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核程序为:
1.专业负责人填写《晋中学院专业负责人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1)。
2.教学学院(部)根据《晋中学院专业负责人工作考核评价表》(附件2),对专业负责人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初评,按百分制计分。
3.教学督导委员会对专业负责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按百分制计分。
专业负责人要制作PPT进行汇报,时间控制在5-8分钟。汇报要实事求是,主要介绍一年来围绕专业建设开展的工作、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
4.专业负责人的综合评分,按照教学学院(部)30%,教学督导委员会70%的比例进行计算。
5.学校对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如无疑义,最终确定考核结果。
二、工作安排
1.教学学院初评
教学学院(部)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初评,并将《晋中学院专业负责人工作考核登记表》和《晋中学院专业负责人工作考核汇总表》(附件3)报教务处(文韬苑B209室)。
2.学校考核
(1)专家组
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分成两组,主要根据各教学学院专业负责人的工作汇报与答辩情况进行考核。
第一组:秦振吉、梁昌莲、李改仙、宫建平、张建国
第二组:杨高才、闫海玉、牛水才、王慧阳、刘巧英
(2)时间与分组
日期/组别 |
第一组 |
第二组 |
2020年1月4日 上午8:30 |
化学化工学院 |
政治与历史学院 |
数学学院 |
音乐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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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学院 |
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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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
经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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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与工程学院 |
美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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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
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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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3)地点
第一组:弘毅楼A405
第二组:弘毅楼A409
三、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总分为100分,分值80分及以上为优秀、分值为70~79为良好、分值为60~69为合格、分值小于60为不合格。每个教学学院初评的专业负责人优秀率不超过总数的30%。
2.考核合格的专业负责人可连续聘任。专业负责人工作量根据《关于印发<晋中学院各岗位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党字[2018] 43号、院字[2018]16号)进行核算。
特此通知。
附件:
1.《晋中学院专业负责人工作考核登记表》
2.《晋中学院专业负责人工作考核评价表》
3.《晋中学院专业负责人工作考核汇总表》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