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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负责人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28

 

考核工作[2019]81号

 

各教学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晋中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工作考核办法》(院办字[2013]1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专业负责人考核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采取教学学院(部)考核与专家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核程序为:

1.专业负责人填写《晋中学院专业负责人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1)。

2.教学学院(部)根据《晋中学院专业负责人工作考核评价表》(附件2),对专业负责人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初评,按百分制计分。

3.教学督导委员会对专业负责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按百分制计分。

专业负责人要制作PPT进行汇报,时间控制在5-8分钟。汇报要实事求是,主要介绍一年来围绕专业建设开展的工作、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

4.专业负责人的综合评分,按照教学学院(部)30%,教学督导委员会70%的比例进行计算。

5.学校对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如无疑义,最终确定考核结果。

二、工作安排

1.教学学院初评

教学学院(部)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初评,并将《晋中学院专业负责人工作考核登记表》和《晋中学院专业负责人工作考核汇总表》(附件3)报教务处(文韬苑B209室)。

2.学校考核

(1)专家组

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分成两组,主要根据各教学学院专业负责人的工作汇报与答辩情况进行考核。

第一组:秦振吉、梁昌莲、李改仙、宫建平、张建国

第二组:杨高才、闫海玉、牛水才、王慧阳、刘巧英

(2)时间与分组

日期/组别

第一组

第二组

2020年1月4日

上午8:30

化学化工学院

政治与历史学院

数学学院

音乐学院

机械学院

文学院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信息技术与工程学院

美术学院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

体育学院

外国语学院

 

 

 

 

 

 

 

 

 

 

 

(3)地点

第一组:弘毅楼A405

第二组:弘毅楼A409

三、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总分为100分,分值80分及以上为优秀、分值为70~79为良好、分值为60~69为合格、分值小于60为不合格。每个教学学院初评的专业负责人优秀率不超过总数的30%。

2.考核合格的专业负责人可连续聘任。专业负责人工作量根据《关于印发<晋中学院各岗位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党字[2018] 43号、院字[2018]16号)进行核算。

特此通知。

附件:

1.《晋中学院专业负责人工作考核登记表》

2.《晋中学院专业负责人工作考核评价表》

3.《晋中学院专业负责人工作考核汇总表》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附件1+专业负责人工作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2+专业负责人评价表.xls

附件:附件3+专业负责人工作考核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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