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学动态
- 教学动态 ➤
关于开展教研室工作考核的通知
考核工作〔2018〕05号
各教学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教研室建设的意见》(院教字〔2015〕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教研室工作考核。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程序
1.教研室负责人根据《晋中学院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晋中学院教研室工作考核评价标准》中的考核项目和要素对本教研室工作进行总结,填写《晋中学院教研室工作考核登记表》(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学院用表”,A4纸正反面打印)。
2.学院(部)成立教研室工作考核组,对所属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按百分制计分。
考核组成员应由学院(部)院长、教学副院长, 2名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以及1名教务处工作人员构成。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由各学院聘请。
学院考核工作应于2018年1月24日前完成,同时将教研室考核工作总结和《教研室工作考核结果登记表》(附件2)报教务处(文韬苑①B201室)。教研室负责人填写的《晋中学院教研室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1)由各教学学院留存。
3.教务处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研室予以公示。
二、考核结果与奖惩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考核总分为100分,分值85-100分为优秀、分值70-84分为合格、分值小于70分为不合格。
2.考核合格的教研室,教研室负责人按每周1个工作量(每年38周)计算业绩绩效。
考核优秀的教研室,教研室负责人按每周1.3个工作量(每年38周)计算业绩绩效。
考核不合格者,教研室负责人按每周0.8个工作量(每年38周)计算业绩绩效。
特此通知
附件:
1.《晋中学院教研室工作考核登记表》
2.《教研室工作考核结果登记表》
3.《晋中学院教研室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二〇一八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