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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教研室工作考核的通知
考核工作〔2019〕78号
各教学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教研室建设的意见》(院教字〔2015〕1号)以及《关于印发<晋中学院教研室工作考核评价标准>的通知》(院教字〔2018〕4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教研室工作考核。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程序
1.教研室负责人根据《晋中学院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晋中学院教研室工作考核评价标准》(附件1)中的考核项目和要素对本教研室工作进行总结,填写《晋中学院教研室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2)。
2.教研室工作考核委托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进行。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分组深入教学学院实地考察,根据《晋中学院教研室工作考核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填写《教研室工作考核结果登记表》(附件3),报回教务处。
实地考察结束后,教研室负责人填写的《晋中学院教研室工作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由各教学学院统一交回教务处。
3.教务处对教研室的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二、检查工作安排
1.成员组成:
第一组:秦振吉、梁昌莲、李改仙、宫建平、张建国
第二组:杨高才、闫海玉、牛水才、王慧阳、刘巧英
2.检查时间及安排:
日期/组别 |
第一组 |
第二组 |
12月24日上午 |
化学化工学院 |
政治与历史学院 |
12月24日下午 |
数学学院 |
音乐学院 |
12月25日上午 |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
文学院 |
12月25日下午 |
信息技术与工程学院 |
经济管理学院 |
12月26日上午 |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
美术学院 |
12月26日下午 |
机械学院 |
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 |
12月27日上午 |
体育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三、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总分为100分,分值80分及以上为优秀、分值为70~79为良好、分值为60~69为合格、分值小于60为不合格。每个教学学院的教研室优秀率不超过总数的30%。
2.考核合格的教研室,教研室负责人可连续聘任。教研室负责人工作量根据《关于印发<晋中学院各岗位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党字[2018]43号、院字[2018]16号)进行核算。
特此通知。
附件:
1.《晋中学院教研室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2.《晋中学院教研室工作考核登记表》
3.《教研室工作考核结果登记表》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