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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设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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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22
各教学学院、教研室,全体教师:
为开阔学生视野,完善学生知识结构,并给学生提供充分的选择空间,根据《晋中学院教学计划》,我院本学期将继续面向本科三、四年级学生开设公共选修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选课的开设原则
开课教师可以从《公共选修课程一览表》(见附件2)提供的选修课程中选择开设公选课,也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自身优势另行开设。开设的原则为:
1、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及人文艺术修养;
2、有利于启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提高学生的创造能力;
3、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4、有利于开阔学生的视野;
5、有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二、公选课的开设要求
1、公选课一经列入计划,开课教师必须保证开课;
2、申请开设的公选课名称、内容不能与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名称完全一致;
3、每位教师每学期所开的公选课不能超过两门。
三、开设时间:周一至周五晚自习时间及周六、周日。
四、为方便学生选课,申请开设公选课的教师须提交教师个人情况及课程简介,由教学学院汇总后于2007年3月26日前交至教务处(208室)。
五、教务处对教师申请的公选课进行汇总后,连同课程简介、教师情况、开班容量等向学生公布,由学生自行选课。凡选修人数少于40人的课程不开设。
教务处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
附件2:《公共选修课程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