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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选派教师赴企事业单位锻炼的通知
教学工作[2021]84号
各系(部):
为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全面促进产教融合,加强我校“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专业应用和工程实践能力,根据《晋中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院教字〔2017〕11号)和《晋中学院关于全面推进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院教字〔2017〕21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选派教师赴企事业单位锻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名额
各系(部)选派教师比例不低于教师总数的5%—10%,未满45周岁的青年教师优先选派。
二、锻炼岗位和待遇
锻炼岗位由各系(部)按专业对口、发挥特长的原则,与锻炼单位协商、研究确定。
锻炼待遇按《晋中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院教字〔2017〕11号)规定执行,鼓励各系(部)在绩效分配中给予锻炼教师一定的倾斜。
三、选派流程
1.各系(部)根据本单位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需要,联系锻炼单位,尤其是与学校有合作关系的企事业单位。
2.各系(部)将相关锻炼信息公开发布并组织报名。
3.有意锻炼的教师根据发布的信息,向所在系(部)提出锻炼申请,填写《晋中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锻炼申请表》(附件1)。
4.各系(部)会同锻炼单位按要求对申请人进行审核、遴选,确定最终人选。对锻炼有特殊要求的,按相关规定要求报学校及相关部门审批。
5.各系(部)将系(部)年度锻炼安排、《晋中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锻炼申请表》(一份)和《晋中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锻炼汇总表》(一份)于2021年12月15日前报学校教务部B211,并将电子版发送至1614222702@qq.com。
四、相关要求
1.师范类专业的教师要求到学校所建的教育实习支教基地锻炼。
2.各系(部)要把锻炼工作纳入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和评价体系,积极推进教师锻炼工作。
3.锻炼教师所在系(部)要和赴企事业单位适时进行沟通联系,做好锻炼教师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检查锻炼情况,杜绝无故缺勤现象。同时,要为锻炼教师做好服务,确保锻炼工作取得实效。
4.锻炼教师要遵守赴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切实融入赴企事业单位,参与其实际的管理和业务等工作,并做好锻炼日志(附件3)。
5.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锻炼时间从2021年2月21日算起。锻炼期间及期满后,主管部门对教师锻炼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6.各系(部)在安排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时,要聘请锻炼教师所在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适当承担理论课教学、实习实训、毕业论文指导等任务,实现教师的双向流动,最大程度的促进学生应用能力的提升。
教学论课程要由本校教学论教师和中小学优秀教师共同完成,切实提高学生教学理论水平。
附件3:晋中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锻炼申请表(4)(1).doc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