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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4

考试工作[2019]55号

各学院:

 

 

 

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本学期所设课程(实践环节)中,存在以下情况的学生可申请重修:

1.拟修课程成绩录入为“缺考”“ 旷考”“舞弊” “缺课1/3”的学生;

2.拟修课程经补考或重修仍不合格的学生;

3.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以及有实验要求的理论课程未完成规定实验的;

4.2018级转专业的学生;

5.因休学、退役等办理了复学手续的学生;

6.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环节不合格者;

7.2018、2019届的毕业生成绩不合格者;

重修方式

重修分为跟班重修和自主修读2种形式:

(1)标准学制年限内的在校生原则上需跟班重修;

(2)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造成原有课程不再开设的,以及标准学制年限内未毕业的学生需采取自主修读方式进行重修。

(3)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以及有实验要求的理论课程未完成规定实验的、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环节应当采取跟班修读方式重修,不得采取自主修读方式重修。

三、重修申请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符合上述第1、2、3、6种情况的学生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其路径为:点击教务处网页“教务管理系统”→录入学号和密码登陆→点击“学生成绩”→点击“申请重修”→选择“本学期所开课程(实践环节)”点击申请,提交。

2.纸质报名

符合上述第4、5种情况的学生采用纸质报名的方式,其路径为:在教务处网页“常用下载” →“学生用表”→“考试相关学生用表”下载《晋中学院学生补修申请表》,根据表格内容填写,补修的课程(实践环节)必须与相应学期所开设的课程(实践环节)一致(可根据转入班级学生的成绩单进行核对)。

符合上述第7种情况的学生采用纸质报名的方式,其路径为:在教务处网页“常用下载” →“学生用表” →“考试相关学生用表下载《晋中学院往届毕业生重修申请表》,根据表格内容填写。

(二)报名时间

学生应于2019年9月25日-10月9日前完成重修报名工作。通过纸质方式报名的学生须按时将《晋中学院学生补修申请表》及《晋中学院往届毕业生重修申请表》报教务处(文韬苑①B217室)。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重修的课程必须为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实践环节),否则系统无法认定。

(二)要选择与本人未通过的课程(实践环节)名称和代码一致的课程(实践环节),否则系统无法认定。

(三)未办理重修手续的学生一律不安排重修考试,私自参加考试的所获成绩无效。

(四)2017级实习支教的学生不能报名重修,实习结束后参加相应学期的重修。

(五)教务处将重修名单发至相应教学学院,教学学院确定学生修读方式,并将情况反馈教务处。

(六)学生在修业年限内,每门课程重修累计最多不超过3次。

(七)跟班重修的课程为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原则上学生每学期申请跟班重修的课程不超过4门。

(八)自主修读应在原课程开设的对应学期进行,原则上学生每学期申请自主修读的课程不超过3门。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学习并报名,逾期未办理手续的,后果自负。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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