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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学院关于开展教学学院(部)教学管理工作评估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21

各教学学院(部)、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教学学院(部)教学管理与建设工作,切实推进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教学学院(部)教学管理工作评估。现将《晋中学院教学学院(部)教学管理工作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晋中学院教学学院(部)教学管理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下称《评估指标体系》)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此,特将评估重要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的内容为20132月底之前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实施情况,教学管理工作运行和教学建设情况。

二、评估阶段与时间安排

本次评估分教学学院(部)自评、学校评估及教学学院(部)整改三个阶段。

(一)教学学院自评阶段

各教学学院(部)务于327日前完成自评工作。自评阶段,要对照《评估指标体系》逐条打分,并填报《      学院(部)教学管理工作自评得分及支撑材料目录表》,评分和支撑材料必须客观真实;自评结束后,要撰写《××学院(部)教学管理工作自评报告》,自评报告要包括总结成绩、查找差距、分析成因、提出整改措施(差距与整改措施内容不少于篇幅的三分之一)。上述材料务于327日前提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二)学校评估阶段

3月底-4月上旬,学校将根据各教学学院(部)自评报告报回情况组织校内外专家深入教学学院(部)进行评估,各教学学院(部)要主动配合。

(三)教学学院(部)整改阶段

各教学学院(部)要根据专家组的整改意见,并结合《晋中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阶段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案》认真整改并撰写《整改报告》,于630日前报回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三、注意事项

教学管理工作评估的两个环节均应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进行。

特此通知。

 

附:1.晋中学院教学学院(部)教学管理工作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2.《晋中学院教学学院(部)教学管理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3.     学院(部)教学管理工作自评得分及支撑材料目录表

 

二〇一三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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