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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负责人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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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16
考核工作[2018]66号
各教学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晋中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工作考核办法》(院办字[2013]1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专业负责人考核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采取教学学院(部)考核与专家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核程序为:
1.专业负责人下载并填写《晋中学院专业负责人工作考核登记表》(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教师用表”,A4纸正反面打印)。
2.教学学院(部)根据《晋中学院专业负责人工作考核评价表》,对专业负责人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初评,按百分制计分。
3.学校组织学术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分别对专业负责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按百分制计分。
专业负责人要制作PPT进行汇报,时间控制在5-8分钟。汇报要实事求是,主要介绍一年来围绕专业建设开展的工作、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
4.专业负责人的综合评分,按照教学学院(部)30%,学术委员会和教学督导委员会70%的比例进行计算。
5.学校对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如无疑义,最终确定考核结果。
二、时间安排
教学学院(部)应于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初评,并将《晋中学院专业负责人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1)和《晋中学院专业负责人工作考核评价表》(附件2)报教务处(文韬苑B215室)。
学校考核专业负责人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结果与奖惩
1.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总分为100分,80-100分为优秀、70-79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小于60分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供各教学学院(部)业绩绩效考核参考。
特此通知
附件: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