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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07

 

教师进修[2015]17

 

各教学学院:

 

为促进非学历进修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15]22号)文件精神,2015年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全面展开。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此次选派国内访问学者的条件仍按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文件执行。

(一)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教师骨干教师。

(二)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有突出创新能力或培养潜力。

(三)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报名程序

(一)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所在教学学院领导同意后,于511日前将申请交教务处(文韬苑①B215),教务处将组织校督导委员会对申请教师进行评审。

(二)经学校同意后,教师联系接受学校和导师,征得同意后,填《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见附2)一式二份,并于512日之前交教务处。

(三)教务处于513日前统一报省教育厅。

三、信息查询

导师和项目的查询网址为http://gpjh.enaea.com/qgxm/index.php,网页只在58-515日开放,请抓紧登录该系统查询。

 

                                       教务处

 

                                      二一五年五月七

附件1:1: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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