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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及教研教改成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02

教学工作[2020]40号

各系(部):

为准确填报并及时核算汇总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工作量,请各系(部)按以下工作安排开展工作。

一、关于教学工作量的填报

1.教学周数:以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表和实际授课情况为准,因疫情期间涉及课程异动的根据实际上课周数计算。

2.因疫情影响,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未开设的教学环节或未开足的学时,需主动扣除相应学时数。

3.各学院指定专人根据《关于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对本学期工作量进行计算、汇总。

4.线上教学工作量核算结果须经各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于2020年8月17日前将《学期工作量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guohui@163.com,质版经系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回教务处B211。

5.有外聘教师的系请认真填写《外聘教师工作量统计表》(附件2)和《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酬金发放表》(附件3),并于2020年8月1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guohui@163.com,纸质版签字、盖章交回教务处B211。(外聘教师线上教学工作量遵照《关于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核算)

二、填写《晋中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及教研教改成果登记表》说明

1.《晋中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及教研教改成果登记表》(下称《登记表》)为教师业务档案,各系要组织教师认真填写。

2.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均以本学期课表和实际授课情况为准,未经批准开设的课程,超过计划学时所增加的课时一律不予计算。

3.“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各栏中的计分,由各系指定专人根据《晋中学院教学成果记分及奖励办法》和《晋中学院教学成果记分办法补充规定》计分,并进行汇总。

4.“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情况”表中的“学生评价”一栏,评教结束后,各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并打印一份留存本系备案。

5.跨系授课的教师,工作量表必须经两个系的系主任审核并签字,然后将表交本人所在系。

6.机关兼课人员要积极、主动配合各系做好工作量的填报工作,并及时将表交回课程所在系,由所在系核算工作总量。

附件1:外聘教师工作量统计表.xlsx

附件2: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酬金发放表.xlsx

附件3:学期工作量汇总表.xls

                                                                 2020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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