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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年度教学新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和教学名师的通知
教学工作[2014]第15号
各教学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晋中学院“十二五”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院字[2011]120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13年度各层级优秀教师。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与名额
此次评选活动拟评出10名左右教学新秀、10名左右中青年骨干教师和3名左右教学名师。
二、评选条件
各层级优秀教师的评选工作依据《晋中学院教学新秀评选与培养管理办法》(院字[2013]88号)、《晋中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与培养管理办法》(院字[2013]89号)、《晋中学院教学名师评选与管理办法》(院字[2013]90号)等文件规定的相应评选条件进行。
三、评选范围
(一)教学新秀评选范围是35岁以下(含35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助教和任职未满三年的讲师。
(二)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范围是50岁以下(含50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具有副教授职称或任职三年以上的讲师。
(三)教学名师评选范围是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
(一)教师申请
符合各层级优秀教师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教师用表”),连同支撑材料(科研、教研成果证明材料、听课记录等)一并报所在教学学院(部)。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表中的“近三年承担教学任务、听课情况”指2010-2011、2011-2012、2012-2013三个学年的情况,“近五年教学研究、获奖情况”指2009-2013五年的情况。
(二)教学学院评审、推荐
各教学学院(部)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教师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按照规定的名额(附件1、2、3)择优推荐,并填写《申报各层级优秀教师情况汇总表》(附件4、5、6),于2014年4月21日18:00前,将符合评选条件的各层级优秀教师申报书(一式三份)、支撑材料及汇总表报教务处(计算机楼212室),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jiaoxueke204@126.com。
(三)专家评议
1.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具备教学新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申报条件的教师的相关资料进行查阅,对其教、科研成果等进行评议、打分。
2.课堂教学工作检查与评估结束后,教务处将各申报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得分计入总成绩,并根据教师的最终得分提出教学新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拟定人选,并将结果在校内公示。
(四)确定评选结果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正式发文公布;如有异议,报请学校重新评议,最终确定名单并向全校公布。
五、表彰及奖励
评选出的教学新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将根据相应文件规定进行表彰。
特此通知。
附件: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