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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学院关于考试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
《晋中学院考试管理工作规定(试行)》(院字[2008]53号)已执行了五年,在运行过程,我们逐步发现考试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为进一步完善此项工作,现对考试管理工作做一些补充,具体规定如下:
一、考试命题
(一)考试命题在重视考核学生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同时,应加强对学生综合运用能力的考核。
(二)所有考试课程(包括术课)在命题之前,教研室应在集体讨论后编制《晋中学院课程考试命题计划表》,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命题。
(三)命题完成后,将A、B两套试题交教研室,由教研室负责人按照试题审核表中的规定项目对试题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审核后将A、B两套试题分别装袋、密封。公共课试题交教务处,专业课试题交学院指定负责人。
二、试题印制
专业课试题由教学学院院长或分管教学院长、公共课试题由教务处负责人从A、B两套试题中任抽一套作为期末考试用题,另一套作为备用试题或补考试题。
三、考试组织
(一)考场安排
各教学学院按时将考试秩序册交教务处。
(二)监考
监考教师要认真填写试卷封签上的《考场情况记录表》。
四、试卷相关工作
(一)试卷分析
1.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任课教师以班为单位对试卷进行分析,并认真填写《试卷分析表》。教研室负责人进行审核签字。
2.试卷分析表中的“成绩分析”是对卷面成绩进行分析,不是对综合成绩分析。
3.试卷分析表中的“学生答题中反映出的问题”和“今后教学的改进意见”要根据试卷卷面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分析到位,切忌内容空泛、针对性不强。
4.《试卷分析表》为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入试卷册,另一份学院留存,便于撰写考试工作分析报告。
(二)成绩评定
1.各教学学院应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制定平时成绩给定依据,由教研室讨论统一制定课程平时成绩的比例,交教学学院备案。教学学院将本学院的课程平时成绩比例汇总交教务处,由教务处在系统中设定。
2.术课期末考试的成绩评定要有支撑材料,并将支撑材料交所在学院留存。
(三)试卷装订
具体装订顺序见试卷封皮封二。
注意:试卷合订中,不得将原有考场试卷的封签拆掉,要保留在原试卷册上。
五、教指委检查
教学学院完成评卷工作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教指委进行复核、审查,试卷审核合格后,该学院评卷工作方能结束。
六、考试工作总结
(一)期末工作结束后,教学学院对考试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形成总结报告。
考试工作包括考风考纪、考试各个环节如:平时成绩的给定、命题、评卷、考场安排、监考、试卷分析表的填写、成绩分布、试卷装订、试卷存档等均应做出分析。特别是命题、试卷分析表的填写、成绩分布等,要分专业进行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命题的质量和学生学习情况。
(二)期末考试总结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另一份教学学院存档。
七、试卷存档
专业课试卷各学院要将试卷以班为单位进行保存,公共课试卷在承担单位以学院和班级为单位进行保存。
八、本补充规定中未涉及到的考试工作其他事宜,仍按《晋中学院考试管理工作规定(试行)》执行。
二〇一三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