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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28

 

 

 

 

教师工作[2020]20号

各教学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院中青年教师能力,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选派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0]2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0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列入我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申报名额

今年教育厅给我校分配的访学名额为1名,每人资助8000元。

三、报名程序

1.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所在教学学院领导同意后,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1份(正反打印,照片扫描上传),于5月18日中午12点前将《推荐表》交到教务处(文韬苑①B211),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jwcguohui@163.com。教务处将组织教学督导委员评审。

2.《推荐表》从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http://www.train.whu.edu.cn/)下载。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将于5月5日——5月31日在主页发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2.武汉中心主页对申请人开放时间仅在5月1日-5月20日之间,请抓紧时间登录查询和下载相关信息。

3.志愿投递、录取调剂和报到注册等事项,按教育部教师函[2020]16号文件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晋教师函〔2020〕21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选派工作的通知++1.pdf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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