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教学研究〔2021〕26号
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鼓励学校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成果奖(高等教育)奖励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实践教学、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促进高校立德树人,全面推进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内涵式发展和特色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评估的机制,推进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3.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整合、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方面的成果。有继承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对教育教学改革有进一步推动和辐射作用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1.教学成果奖申报以省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为主。特别突出的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以及其它教学成果,原则上也可申报。本科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报教学成果奖须经结题验收。
2.教学成果必须经过不少于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已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参评。
4.申报教学成果奖时,每项成果的完成人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涉及多单位、多部门的综合改革成果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材料
1.《晋中学院省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报告》(附件3)。
3.反映成果的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格式自拟)。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软件)、论文、实践效果的证明、获奖情况等以及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4.成果如为教材、著作,须提交样书1份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著作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5.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视频材料不含已有材料电子版。
6.《2021年晋中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4)
四、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将不再返还,请自行留底。
1.电子版材料
《汇总表》由项目负责人填写,交于系(部),统一汇总。
《申报书》+《结项报告》+成果总结报告+支撑材料,制作成1个PDF文件(命名方式:××系(部)+教学成果奖+《成果名称》),交于各系(部),统一报送教务部。
2.纸质版材料
《汇总表》由系(部)汇总,一式一份,打印盖章,由系(部)报送教务部。
《申报书》+《结项报告》+成果总结报告+支撑材料,一式三份,一起装订成册,由系(部)统一报送教务部。
《支撑材料》应有目录,内容为项目研究与实践成果等复印件(教材、专著复印要求: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复印要求:封面、目录、论文内容)(可参照附件3中支撑材料的目录格式)。
3.报送地点:文韬苑①B201室。联系人:王洪涛。截止日期:2021年5月14日。
五、成果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选,并根据《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
请各系(部)高度重视,组织教师积极申报,认真准备,力争建设一批效果显著的优秀成果。
特此通知。
附件1: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奖励实施办法(试行).doc
晋中学院教务部
202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