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清廉教务 >正文

关于推进做好全面建设清廉晋院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18

《全面建设清廉晋院行动方案》323日已印发全校执行,现就推进做好全面建设清廉晋院工作安排如下:

一要加快谋划组织推动

学校全面建设清廉晋院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及其他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做好各自职责范围的全面清廉建设各项工作,迅速抓好谋划落实工作。

423日前,校领导亲自组织推进,各牵头责任单位及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好,各级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师生全员参加,采取多种形式专题学习《全面建设清廉晋院行动方案》。

各牵头责任单位和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组织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等,专门研究拿出各自任务责任落实、各清廉单元建设的方案或计划,425日前完成。各牵头责任单位任务责任落实方案或计划,报相应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全面清廉建设方案经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牵头责任单位和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的方案或计划,由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汇总和初审,经学校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组织审定,425日前完成。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所属各清廉单元建设方案或计划经各级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党总支(分党委)组织研究审定,425日前完成,并将工作情况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汇总和初审,经学校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组织审定,430日前完成。

二要迅速行动抓好落实

学校全面建设清廉晋院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及其他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地组织抓好全面建设清廉晋院和各清廉单元建设工作,迅速行动起来抓紧抓严、抓全抓准、抓细抓实。

校领导要组织抓好职责范围全面清廉建设,组织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所在支部全面建设清廉晋院教育、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全方位全过程每一项具体工作。工作情况要及时报学校全面建设清廉晋院领导小组。

各牵头责任单位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各自职责工作,抓好方案安排的各项任务要求落实。各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要主动积极组织和协同,切实负起工作责任,进行专题研究安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提出具体要求,拿出专项方案或计划,抓好项目化推动,实施清单式管理,把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完成好,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好。工作情况要及时报学校全面建设清廉晋院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负责人要扛好主体责任,组织专题研究,成立工作专班,作出部署安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具体制定各清廉单元建设方案或计划,建立本单位工作清单,把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完成好,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好。工作情况要及时报学校全面建设清廉晋院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及全体党员、团员、学生干部要带头参加、带头落实,在全面清廉建设中发挥好骨干带头、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和带动其他师生全员参与,积极行动,把加强领导、强化组织、深入学习、积极教育、宣传引导、贯彻执行、狠抓落实的各项要求落细落实落到位。

学校全面建设清廉晋院领导小组每月30日前召开专题推进会。校领导及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牵头责任单位和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负责人,要各负其责做好工作。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牵头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分党委)和各单位要每月23日前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工作、推动工作,工作情况每月25日前报学校领导小组。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推动

校党委、纪委、行政协同发力,学校全面建设清廉晋院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纪检监察机构、巡察办等负起组织领导、监督推动职责,加强对全面建设清廉晋院工作的监督检查。

校领导要组织抓好职责范围全面建设清廉晋院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所在支部的全面清廉建设工作亲自上手抓监督推动落实,严抓实管、严管实导抓好落实。

各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要在组织推进全面清廉建设的同时,对各自职责任务要求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亲自上手抓监督推动落实,严抓实管、严管实导抓好落实。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负责人要在组织推进全面清廉建设的同时,对所属各清廉单元建设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亲自上手抓监督推动落实,严抓实管、严管实导抓好落实。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及全体党员、团员、学生干部要对各自职责工作范围的全面清廉建设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各单位都要强化监督推进落实,严格检查推动见效,监督检查情况及时逐级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纪检监察机构、巡察办等要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包括监督检查情况,对不组织、不研究、不安排、不推进、不落实和落实不好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中共晋中学院委员会中共晋中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417


晋中学院办公室                         2022417日印发

Copyright © 2024.晋中学院教务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  联系电话:0351-3985582   邮编:030619   传真号码:0351-3985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