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落实《晋中学院考试管理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集体流水阅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2-27

考试管理[2011]76号

各教学学院:

为了试卷批阅的公平、公正,在《晋中学院考试管理工作规定》中要求各教学学院实行“集体流水阅卷”,近年来,在试卷批阅过程中,大部分教学学院都能按规定要求进行集体流水阅卷,但个别学院执行的不好。为切实做好集体流水阅卷工作,现重申如下:

一、公共课要求必须进行集体流水阅卷;

二、专业课程(特殊课程除外)的评卷原则上不得少于3人,也必须进行集体流水阅卷;

三、教师(含兼职教师)不得将试卷带离集中阅卷地点;

望各教学学院领导切实负起责任,阅卷前要制定严格的阅卷细则,确保阅卷程序规范,阅卷质量能得到提高。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Copyright © 2024.晋中学院教务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  联系电话:0351-3985582   邮编:030619   传真号码:0351-3985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