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级和推荐国家级精品课程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5-21

各教学学院:

现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07年度省级和推荐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的通知》(晋教高函[2007]2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见附件),请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积极申报省级精品课程,推荐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现将此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强调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科申报的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

2、连续开设了三年以上,且课程负责人具有教授职称;

3、要建立课程网站,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要充分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

二、申报所需材料及要求

1、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的申报表格、课程分类体系、技术标准要求等,均从国家精品课程网站查询下载,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的链接信息(网址、口令、课程名称、负责人等)文件一份,于5月24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204室),并将电子版一并交回。同时报送下载填报打印的“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一份。

2、凡申报的课程应设计好课程网站,省级精品课程评审定于6月2日——6月4日,凡因课程没有上网或评审期间无法正常浏览课程内容,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三、申报限额

为确保我校申报精品课程成功,所有申报课程应参考教育部制订的“2007-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本科分学科配额表”,对本科配额数较多的课程要积极申报。课程分类体系及已入选课程可登录教育部国家精品课程网站http://www.jpkcnet.com/new/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评选2007年度省级和推荐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的通知》

教务处

200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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