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课程成绩评定指导意见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01

各教学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完善课程成绩评定方式,根据《晋中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院教字[2017]40号),现将课程成绩评定指导意见下发,请参照执行。

1.考试课程成绩采取“N+1”的评定模式,“N”指平时成绩,包括考勤(20分)、课堂表现(20分)、平时作业(30分)、课堂笔记(10分)、实践(实验、实习、见习、社会调查等,10分)、其它(10分),占比30%;“1”指期末考试成绩,占比70%

2.考查课程成绩采取“N+2”的评定模式,“N”指平时成绩,包括考勤(20分)、课堂表现(20分)、平时作业(30分)、实践(实验、实习、见习、社会调查等,20分)、其它(10分),占比30%;“2”指卷面成绩与课堂笔记,分别占比50%20%,其中卷面成绩不低于50分,低于50分者,总成绩视为不及格。

教务处

Copyright © 2024.晋中学院教务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  联系电话:0351-3985582   邮编:030619   传真号码:0351-3985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