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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中三个教学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申报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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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6-09
质量工程[2011]第34号
各教学学院:
现将《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中三个教学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教高[2011]6号文件)和《关于申报2011年山西省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中三个教学项目的通知》(晋教高函[2011]1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组织相关教师进行申报。申报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从校内已立项建设的项目中产生。对确有一定建设基础,并能对提高教学质量产生辐射、促进作用的未立项项目,也可申报。
二、申报方式
此次项目申报采取项目组填写申报材料与参加评审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1.6月22日前,申报人填写相关项目申报书,并根据要求准备相关支撑材料,报教务处;
2.6月23-26日,学校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评审答辩,评选拟报省级项目;
3.6月27-28日,校内公示拟报省级项目,项目组成员修改申报材料;
4.6月29日,教务处统一将申报材料报教育厅高教处。
请项目负责人务于6月22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及支撑材料报回教务处204室,评审答辩时间届时具体安排通知。
附:
1.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中三个教学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2.关于申报2011年山西省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中三个教学项目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