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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通知
实践教学[2013]31号
各教学学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3年山西省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中三个教学项目的通知》(晋教高[2013]7号)要求,我校将组织进行2013年大学生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省级项目原则上从2012年校级立项建设的项目(成员为非毕业班学生)中产生,如申报量未达到教育厅分配名额时,可按评审质量排名从校级项目中推选。
2.校级项目由我校非毕业班全日制本科生申报。
3.具体申报要求可参见《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要求》(附件1)。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项目组填写申报材料与参加评审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1.4月26日18:00前,申报人填写相关项目申报书,并根据要求准备相关支撑材料,由教学学院审核后报实践教学中心;
2.4月29日-5月1日,学校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评审答辩,评选拟报省级项目和校级立项项目;
3.5月2-4日,校内公示,项目组成员修改申报材料,报回实践教学中心;
4.5月10日,教务处统一将申报材料报教育厅高教处。
四、注意事项
1.各教学学院申报的同一类型项目不得超过2项。
2.项目指导教师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项目指导教师为1人,青年教师可在指异教师带领下参与指导,每位指导教师至多可同时指导3个运行中的项目且同一年只能指导1个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4.申请表填写时格式不得变动,表格内字体为小四号仿宋体。
附件1:
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非毕业班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均可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名额:各本科高等学校按照《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办法》中的条件限额申报,申报名额见《2013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申报步骤与方法:各高等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严格评审,并根据项目质量排序向省教育厅推荐,省教育厅将对各高等学校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复议,遴选出部分重点项目在经费上给予重点支持,并同时作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在山西教育网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予以批准立项。
四、其它事项:各高等学校在评审过程中,要严格坚持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于2013年5月6日前向省教育厅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2)、《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并同时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附:1.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要求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