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学动态
- 教学动态 ➤
关于申报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教学工作[2016] 7号
各教学学院:
根据《晋中学院公共选修课暂行管理办法》,本学期将面向2012级本科生、2013级本科生(实习支教生除外)、2014级本科生、2014级专升本、2015级专升学生开设公共选修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选课的开设原则
1、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及人文艺术修养;
2、有利于启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提高学生的创造能力;
3、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4、有利于开阔学生的视野;
5、有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二、公选课的开课要求
1、公选课一经列入计划,开课教师必须保证开课,开课时间为5—14周(共10周),周学时为2学时;
2、申请开设的公选课名称、内容不能与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名称完全一致;
3、本学期公共选修课不聘用外校教师、退休教师、不合格教师;
4、新开公共选修课需按照附件(公共选修课教学大纲范例)编写教学大纲。
三、公选课期末考核注意事项
1、公选课实行随堂考试;
2、公选课考核成绩比例为末考成绩占80%,平时成绩占20%;
3、公选课试卷纸由教务处统一发放到各教学学院,并由各教学学院对试卷进行管理,试卷必须按照(期末考核成绩登记表—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学生试卷)的顺序装订;
4、公选课平时成绩须按照统一的格式记录(下载路径:教务处网站主页—常用下载—学院用表—平时成绩登记表);
5、任课教师务必于结课后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打印学生原始成绩两份,本人及所在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加盖教学学院公章。学生原始成绩一份由教学学院汇总后交教务处,学生原始成绩另一份与平时成绩登记表交回教学学院由教学学院管理存档。(以上工作在节课后两周内完成)。
四、开设时间:周一至周五晚9、10节及周六、周日。
五、为方便学生选课,申请开设公选课的教师须填写《晋中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教务处主页“常用下载—教师用表—公共选修课表格”栏下载)。申请表由教学学院长签字并加盖教学学院公章,由教学学院汇总后交至行政楼B217,申请表及教学大纲电子版由教学学院汇总后发到邮箱4886503@QQ.com,以上工作截止时间为2016年03月17日中午12:00前。
六、教务处对教师申请的公选课进行汇总后,连同课程简介、教师情况、开班容量等向学生公布,由学生自行选课。凡选修人数少于40人的课程不开课。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