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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山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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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7-20
教学研究[2010]44号
各教学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山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10]32号)文件的要求,我校决定组织201 0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原则上已形成成果的省级立项项目和校级立项项目。申报的具体条件参见《2010年山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细则》(附件1)。
二、推荐程序与要求
(一)结题验收
所有申报项目均须通过教务处组织的结题验收。程序是:项目组于7月25日前提出结题申请,并填报《晋中学院校级教学成果鉴定书》(教务处网页——“质量工程”——《晋中学院教学改革立项与优秀成果管理办法》附件3),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
(二)项目申报
1.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推荐书》(附件2)和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各一式四份)。《推荐书》严格按照《<山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推荐书>等填报说明》(附件3)填写。
2.教学成果为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报刊上发布的论文须提交复印件(一式三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
(三)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遴选,根据分配的指标数推荐上报。
三、申报时间
项目负责人务于2010年8月10日前将材料报教务处20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y204@126.com。
附:1.《2010年山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细则》
2.《山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推荐书》
3.《山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推荐书》等填报说明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