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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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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31
各教学学院(部):
按照《晋中学院“十二五”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院字[2011]120号)的总体安排,2012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评选工作将于下一学期开学后进行。为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要求参照《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实施办法》(分别见教务处网页 “教学研究”栏内)执行。
特别强调的是:
1.承担校级或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到期而不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2.确需延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
3.已有校级或省级在研教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新项目。
4.省级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项目的评选、推荐将从校级立项的项目中产生。
二、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要求填写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栏下载)报教学学院,教学学院进行审核后,将推荐项目的申报书统一报至教务处。
2.为指导教师进行申报,特编制教学研究项目评审指标供教师参考(教务处网页“教学研究”栏内)。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打印稿一式三份,支撑材料一份)务于2013年3月8日前报教务处204室,并将项目申报书的电子稿发送至wy204@126.com。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