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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2版)的原则意见
(讨论稿)
人才培养方案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与要求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也是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和专业特色最为直接的体现。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思政[2012]1号)和《晋中学院“十二五”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院字[2011]120号)的精神,提出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2版)的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1.以现代高等教育思想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把握学科专业特点,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
2.深刻理解“应用型人才”的内涵,落实学院“立足晋中,服务地方,面向山西,辐射全国,为经济、管理、教育、服务等一线培养理论知识坚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人才”的办学指导思想,合理定位专业培养目标。
3.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的原则,结合专业实际,把“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构建→课程教学”的转换落到实处。切实明确专业培养要求,凝练理论课程,强化实践环节,注重学生素质拓展,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与学校培养目标、与课程(环节)体系,以及课程教学的契合。
(二)基本原则
1.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坚持“分类指导、分类实施、突出特色、提高质量”的原则。
2.鼓励各专业在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下积极探索、突破与创新,形成多样化、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非师范类专业实行“普通学历(学位)+职业技能素质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
——师范类专业实行“普通学历(学位)+教师专业综合素质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
——鼓励条件成熟的专业探索跨学科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要带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与教学管理模式等方面的配套改革。
二、基本思路
(一)以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进一步优化专业课程体系和内容。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以体系优化、课程整合和便于学生形成整体知识结构为重点,在相关课程之间进行内容的重新配置。
——以“必需”和“相对完整”为依据,适当压缩理论课程门数或学时,降低其所占学分比例;
——以“相关”和“精干”为准则,整合某些课程联系密切的内容,改变课程内容陈旧、分割过细和简单拼凑的状况,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适当增加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课程,将某些理论性课程向应用性课程转化;
——加大包含课程实验(实践)、课程设计、专业认识实习(教育见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内容的实践教学的比重。
(二)大力推动通识教育课程教学内容、方法与组织形式的改革。
——大学英语课程实行分级教学,新生在入学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大学英语课程考试,根据考试成绩重新编班,进行分级教学;
——高等数学课程实行分类教学,根据专业特点,开设不同教学要求的高等数学Ⅰ、高等数学Ⅱ、高等数学Ⅲ、高等数学Ⅳ、高等数学Ⅴ(向量代数与线性代数),供各专业选择;
——大学计算机在第一学期统一学习《计算机应用基础》的基础上,于第二学期开设计算机高级应用、C语言程序设计、VB程序设计等课程,供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进行选择;
——大学语文教学要与专业教育相结合进行教学改革与建设,加强学生的语文应用能力培养;
——思想政治教育课程采用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形式,在保证学分不变的前提下,适当减少课堂讲授学时,加大实践教学学时,改革课程考核方式;
——大学体育课程继续推行体育项目教学模式,开设供选择的体育项目,由学生自由选择。
承担相应课程的教学学院(部)应制定《课程实施方案》,为展开教学工作提供依据。
(三)处理好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关系,加大选修课的比例,为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
(四)设立创新学分,鼓励学生在课外参加创新创业试验、竞赛、讲座等创新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三、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在原来的“平台+模块+实践”结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设置课堂教学和集中实践教学两大板块。课堂教学板块设置通识教育平台、学科(专业)基础平台、专业(方向)平台、教师教育平台等四个平台,集中实践教学板块设置基础实践和专业实践两个平台。每个平台均分必修和选修两种类型。
(一)通识教育平台
必修部分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基本文化素质课程和数理课程;选修部分设置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1.通识教育课必修部分由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要求,参照《课程体系与教学计划表》(见附件1)进行设置。
2.通识教育选修部分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为了保证课程资源,提高教学质量,各教学学院必须开设2门以上体现学科水平与专业特色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供全校学生选修。
(二)学科(专业)基础平台
学科(专业)基础课程是按照专业类对学生进行学科专业基本理论和技能培养的必修课。各专业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主要课程”进行设置。
1.学科(专业)基础课在学时安排上应保证达到教学要求。
2.相同专业类下的不同专业开设的相同课程应统一组织教学与考核。
(三)专业(方向)平台
专业(方向)平台旨在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由专业主干课、专业方向课和专业任选课组成。
1.专业主干课是专业教育的核心课程,各专业应密切结合相关企事业(行业)的特点,对其进行广泛调研,在此基础上设置课程,既满足学生“知识坚实”的要求,又要为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创造条件。
2.专业方向课是为了拓宽专业口径开设的选修课。各专业可以根据社会和学生发展的需求设定方向,并设置课程群,供学生选修。各专业方向的学分应该一致,学生选定某专业方向后,应修读完该方向的所有课程。
3.为了保证学生的选课质量,满足学生的选课要求,各专业任选课所列课程的学分数,应不少于要求学生选修学分数的1.5倍。
(四)教师教育平台
师范类专业设置教师教育平台,旨在培养和提高师范类学生的教师教育素质和能力由教师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组成。
(五)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指集中进行的课外实践环节,旨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专业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的环节,由基础实践和专业实践两个平台组成。
1.基础实践包括国防教育、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
2.专业实践包括专业教学活动课、创新教育活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试验、各类竞赛等)、认识实习(教育见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
四、具体要求
(一)学时要求
1.课内总学时一般应控制在2400-2600学时之间(不包括实践环节)。其中,文科类专业一般控制在2400-2500学时以内;理工类专业一般控制在2500-2600学时以内。
2.所有课程按(周课时×教学周数)安排教学课时。
3.原则上将学时较少的课程安排在学期的某一时段(前8周或后8周)完成。
(二)学分要求
1.各专业的总学分一般应控制在190-220学分之间(含实践环节学分)。
2.学时学分转换:理论课、实验课原则上每17学时计1学分;实践环节原则上每周计1学分,个别实践环节也可每周计0.5学分。
(三)实践教学要求
1.实践教学要四年不断线,保证其具有连续性、渐进性和系统性。所有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的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社会调查、毕业论文等)累积学分(学时),人文社科类专业不少于20%,理工类专业不少于25%。
2.实验课程原则上独立设置,按照验证性实验、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的体系确定实验项目,并形成《实验教学计划表》;集中实践环节要明确目标、内容、时间和组织形式,各类实习的时间应根据《晋中学院实习管理办法》(院字[2012]49号)的相关规定安排。
3.各专业要从本单位办学条件和学生基础实际出发,增加认识性实习内容,增长学生见识和感性知识,要努力探索校内实践的新形式,如“模拟实践”等。
4.师范类专业学生的顶岗支教分两批分别在第6或7学期进行,时间为18周;非师范类专业的毕业实习原则上应该在第四学年完成,实习时间应满足专业要求。
5.鼓励各学院将毕业论文(设计)与毕业实习(含研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结合进行,贯通一个学年,于第八学期完成,并保证有50%以上毕业论文(设计)在实践基础上完成。
(四)课程开设要求
1.各专业应该在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开设“专业导论课”,帮助学生尽早了解所学的专业性质,培养专业兴趣,掌握专业学习方法。
2.各专业应在专业任选课中设置“论文写作指导与训练”课,对学生进行论文写作方法指导与能力训练,为提高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奠定基础。
3.鼓励条件成熟的专业,开设双语教学课程。
(五)课程编号说明
课程编号共由6位组成:
第1、2位表示课程开设教学学院的编号。文学院01,公共管理学院02,外国语学院03,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04,音乐学院05,美术学院06,数学学院07,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08,化学化工学院09,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11,体育学院12,经济管理学院13,机械学院14,旅游管理学院15,政治与历史学院44。
第3位表示专业序号,即同一个教学学院设有多个本科专业时,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确定的专业代码顺序排列;公共课第3位为0。
第4、5位表示课程序号。按照通识教育课程、学科(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教师教育课程、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顺序,分别按照课程排列顺序从01开始排列。
第6位表示课程平台。A通识教育平台,B代表学科(专业)基础平台,C代表专业(方向)平台,D代表教师教育平台,E代表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五、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及编制要求
(一)模板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1.培养目标及规格要求
2.主要课程
3.学制、学分、学位授予类型
4.课程体系及学时学分比例
(1)学时、学分分配比例表
(2)课程体系与教学计划表
5.推荐阅读书目
(二)编制要求
1.培养目标:立足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介绍》,结合本专业特点予以具体化。
2.规格要求:主要说明本专业学生应具备的知识、素质和能力。知识要求包括:学科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工具性知识、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自然科学知识等;素质要求包括:思想素质、专业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就业创业素质等;能力要求包括:获取知识的能力、应用知识的能力、专业核心能力、职业核心能力、创新能力等。
3.主要课程:在专业培养目标的指导下,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介绍》进行设置。
4.课程体系与教学计划、学时学分分配比例表和推荐阅读书目分别按照附表:1、2和3的统一格式要求制作。
5.文稿统一使用A4纸编辑。人才培养方案标题使用小二号宋体加粗,人才培养方案内容标题使用小四号宋体加粗,正文使用小四号宋体;表格中的文字、数字使用五号宋体。
附件:
3.推荐阅读书目
4.四年总学时分配表
5.高等数学课程分类与适用专业列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