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优秀教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15

教学工作[2013]第27号

各教学学院:

根据《晋中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表彰办法(修订稿)》(下称《表彰办法》)要求,现将评选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优秀教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学院应严格按照《表彰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推选优秀教师,不符合条件者不予以提名。

二、各教学学院推选优秀教师的主要依据应建立在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和教学学院评价的基础之上,学生评价和教学学院评价不为优秀者,即评价得分不达90分者,不予以提名。

三、根据《表彰办法》要求,各学院推举优秀教师的提名比例为本学院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授课教师的10%,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

四、优秀教师候选人与各教学学院认真填写《晋中学院课堂教学优秀奖评定表》(“教务处首页-表格下载-教师用表”下载),此表将作为重要资料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五、4月19日以前,各教学学院务将本学院《晋中学院课堂教学优秀奖评定表》报回教务处。逾期不报者将视为该学院放弃申报。

六、根据《表彰办法》要求,学校将组织学校教指委对所有候选人进行逐一听课。综合评定成绩后最终确定等次。优秀名单将即时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12-13学年第一学期推选优秀教师候选人名额分配》

12-13学年第一学期推选优秀教师候选人名额分配

教学学院

在职人数

10%

名额分配

文学院

38

3.8

4

公共管理学院

14

1.4

1

政治与历史学院

35

3.5

4

外国语学院

49

4.9

5

教育学院

23

2.3

2

经济管理学院

28

2.8

3

旅游学院

10

1

1

数学学院

18

1.8

2

物理学院

13

1.3

1

化学学院

21

2.1

2

生物学院

16

1.6

2

计算机学院

21

2.1

2

机械学院

24

2.4

2

音乐学院

54

5.4

5

美术学院

42

4.2

4

体育学院

56

5.6

6

合 计

462

46

注:在职人数根据12-13学年第一期学生评教的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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