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期末考试试卷评阅、成绩录入、试卷分析、试卷合订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1-09

考试工作2013]1号

各教学学院:

本学期期末考试现在已全面展开,为进一步规范期末考试试卷评阅、分析、成绩录入、试卷装订等相关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期末考试工作,根据《晋中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院字[2008]53号),就有关重要事项重申如下:

一、试卷评阅

1.评卷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错判、漏判等现象的发生;

2.不同科目要在各教学学院院长主持下,由教研室主任、主讲教师组成评卷小组,依照参考答案,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集体流水阅卷;

3.每门课程评卷教师原则上不少于3人;

4.阅卷前要认真研究试题参考答案,制定评分细则,经过试评后方可正式评卷;评卷时,一律使用红色中性笔或圆珠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评卷标记和记分;

5.要有“核分”和“复查”环节,并在规定地方签名;

6.试卷凡有改动的地方,要按规定签名。

二、成绩录入

1.理论课程原则上卷面成绩占80%,平时成绩占20%,且平时成绩要有依据;实验课程原则上卷面成绩占30%,实验成绩占70%;

2.在教务系统录入成绩时,如学生有缓考、缺考、舞弊,必须在备注中注明,不得出现学生成绩无任何标记的情况。

三、试卷分析

1.要对试卷要进行详实认真的分析;

2.试卷分析原则上包括如下内容:一方面要分析试卷在考核评价中的信度,另一方面也要分析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发现教学中的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

四、试卷合订

1.阅卷结束后,要把同一班级同一课程的试卷合订;

2.严格遵守如下合订顺序:

(1)统一的试卷封面

(2)学生成绩表

(3)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4)试卷分析表

(5)每个考场登分后的试卷(或答题纸)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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