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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新增本科专业(含方向)的通知
专业建设〔2015〕13号
各教学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和《晋中学院“十二五”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院字〔2011〕12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新增本科专业(含方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申报依据
以学校专业建设总体规划为指导,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认真分析现有专业的办学情况、办学条件,以现有专业为依托,合理申报增设专业(含方向)。
二、专业设置条件
1.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稳定的人才需求。
2.符合我校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定位和专业建设规划。
3.符合专业集群建设要求,原则上应有已设相关专业为依托。
4.具有规范、合理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具备必需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6.具备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办学条件。
7.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规范要求。
学校鼓励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申报和开办新专业,积极发展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地域特色明显、发展潜力可观的优势专业,为行业、企业培养急需的应用型人才。
三、专业申报程序
1.拟增设专业(含方向)的教学学院组织教师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确定拟申报专业(含方向)。
2.教学学院填报申报新增专业相关材料。
3.教务处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对申报的新增专业进行初步审核后,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4.审议通过的专业由教务处统一上报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审批。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申报专业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中的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附件1);申报专业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新目录的新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附件2)。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专业人才培养需求调研报告。
请相关教学学院认真准备,并于2014年5月15日18:00前将专业申报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七份,正反面打印)报教务处(办公楼B212室),并将电子版发至jiaoxueke204@126.com(文件名应为:院系名称加专业名称,例如“信息技术与工程学院-网络工程专业”)。
特此通知。
附件:
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教 务 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