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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务于2月29日前报回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青年教师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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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0
教学考核[2012]6号
各教学学院:
根据《晋中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院字[2011]3号)规定,为使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全校不具备讲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青年教师。
(二)各项条件准备成熟者,或者明年准备晋升讲师职称者方可提出申请。
根据《晋中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青年教师应在“文件印发之日起三年内申报和参加考核”。青年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适时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各教学学院组织本学院青年教师按照要求申请并提交《晋中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师用表)、教案、课件等材料,并予以审核确定考核名单。
(二)各教学学院于3月1日前填报《晋中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汇总表》(表格下载——学院用表),并报教务处。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