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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
考试工作[2019]9号
各学院:
为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本学期所设课程中,存在以下情况的学生可申请重修:
1.拟修课程经补考(缓考)仍不合格的学生;
2.拟修课程成绩录入“缺课1/3”的学生;
3.拟修课程成绩录入为“缺考”“ 旷考”“舞弊”的学生;
4.重修考试后仍不及格的学生;
5.2017级转专业的学生;
6.因休学、退役等办理了复学手续的学生。
二、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学生报名
1.网上报名
符合上述第1-4种情况的学生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其路径为:
点击教务处网页“教务管理系统”→录入学号和密码登陆→点击“学
生成绩”→点击“申请重修”→选择“本学期所开课程”点击申请,提交。
2.纸质报名
符合上述第5、6种情况的学生采用纸质报名的方式,其路径为:在教务处网页“常用下载” →“学生用表”→“考试相关学生用表”下载《晋中学院学生重修审批表》,根据表格内容填写。
(二)通过纸质报名方式申请重修的学生,须经学院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进行审核,对符合重修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汇总并反馈给学院,由学院通知重修学生并进行签字核实交回教务处。
三、报名时间
学生应于2019年3月25日-3月29日完成重修报名工作。通过纸质方式报名的学生须按时将《晋中学院学生重修审批表》报教务处(文韬苑①B217室)。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重修的课程必须为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否则系统无法认定。
(二)要选择与本人未通过的课程名称和代码一致的课程,否则系统无法认定。
(三)未办理重修手续的学生一律不安排重修考试,私自参加考试的成绩无效。
(四)2016级实习支教的学生不能报名重修,实习结束后参加相应学期的重修。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相关学生进行报名,逾期未办理手续的,后果自负。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