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征订2019年春季教材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13

 

 

 

 

 

教材管理[2018]64

 

各教学单位:

 

根据《晋中学院教材管理规定》中第四章“教材选用”的相关规定,现组织2019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为做好此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订要求

(一)教材选用要严格按照各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拟开设课程进行,对于教材征订计划同教学计划不一致的情况,教学单位应提出书面理由,经教务处长审批后,方可征订。

(二)选用的教材原则上是近三年出版的全国统编教材,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国家级精品教材、省部级精品教材以及教育部推荐使用的各级各类优秀获奖教材。哲学社会科学教材要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三)各教学单位务必认真核实各专业、年级以及教师用书使用情况,按各班现有实际人数(适当考虑学籍异动情况)征订,精心选订适用教材,避免重订、漏订和错订现象。

二、征订时间及程序

(一)各教学单位接到通知后,组织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认真研究,精心挑选好使用的教材。

(二)各教学学院务于20181128日前将选定的教材填写在《晋中学院2019年春季教材征订计划表》(见附件)并打印,征订教师签字、教学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报教材科(附优盘拷贝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原本,邮箱地址:jzxyjck8668@163.com)。

三、注意事项

(一)填写教材信息时务必填写清楚课程名称(需与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一致)、教材名称、出版社、作者(有本校教师参与的须注明)、ISBN、定价、类别/获奖项目、是否马工程重点教材、使用专业/班级、学生用书数量、教师用书数量等栏目,确保报送数据准确、完整。

(二)各教学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借口选订各类包销教材,不得私订和发放教材。如有本校教师参与编写的教材必须提交教材样本,经学校审定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经同意擅自引进教材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因漏报、错报或逾期报订等原因耽误教材采购和发放的,后果由教学单位承担。

(四)本次征订的教材,仅限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课程

所需的教材,系列教材除外。

 

附件:《晋中学院2019年春季教材征订计划表》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1:晋中学院 2019年春季教材征订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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