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26

 

 

 

 

教学工作[2016] 55

 

各教学学院: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排(选)课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课表编排日程

时间

相关事项

负责单位

11日前

核对(系统设置)开课计划

各承担单位、教务处

1 5日前

完成公共课排课及选课工作

各承担单位、教务处

110日前

录入专业课教学任务

各承担单位、教务处

115

完成专业课排课及选课工作

各教学学院、教务处

二、课表编排注意事项及要求

() 核对专业开课计划。

操作步骤如下:以院系部管理员身份登陆,点击“教学安排”-“制定学期开课计划”-“学期开课计划”-“查看学期开课计划”。核对课程信息(课程名称、学分、总学时、讲授学时、实践学时、周学时、考核方式等)和实践环节信息(实践环节名称、类别、学分、周数等)是否与培养方案一致。如有不一致的课程和实践环节,请与教务处B201联系。

注:各教学学院要严格按照开课计划排课,确需课程异动者,须在系统安排教学任务之前下载填写《教学计划异动表》(学院用表),报教务处(行政楼B201)审核同意后执行。课表排定后,不再办理教学计划异动手续。

() 安排和录入教学任务。

1.所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实践环节,均须在教务系统安排教学任务、编排课表和安排实践环节。

2.录入“实验课教学任务”时在授课方式一栏选择“实验”; 录入“实训教学任务”时在授课方式一栏选择“实训”;其余课程均选择“讲授”。

3.录入专业任选课和专业限选课的教学任务时必须将“合班人数”一栏修改为实际选课人数。

4.在录入限选课任务时要将上课班级名称命名为“年级专业名”加“专业方向名”(如:13级音乐学声乐方向、13级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方向)。

5.录入实验课或分组上课的课程任务时要将“合班人数”一栏修改为实际分组上课人数,对此类课程“上课班级名称”命名时应该在分组名称前加“班级”名称(如应化13021组)。

注:不得在录入教学任务时修改课程信息模块的“周学时”一栏。

(三)排课要求。

1.公共必修课实行大班教学。专业课实行小班教学。专业选修课选课人数达到30人以上方可开课。

2.音乐、美术、体育、外国语等学院的特殊专业课程,根据专业教学规律和特点适当编班。

  3.音乐学院专业小课实行纸质排课。

(四)其他要求。

   1.同一教学班除实验课、美术学院专业课外其他课程不得连排3学时及以上。

  2.每个班级所学课程在一周内要均匀分布,不得出现集中授课情况。

  3.教师每天排课不超过6学时,周学时大于2学时的课程要间隔一天排课。

   4.主管教学的院领导周一下午不排课,全校周二56节原则上不排课。

  5.公共计算机房及多媒体教室软件安装工作由信息中心在开学前完成。安装软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教学学院务必在115日前将可用的教学软件光盘或者打包的安装程序(标明需要预装的机房号和多媒体教室号)交信息中心。

三、选课安排

《大学体育2》 《大学体育4》及《大学英语4》实行网上选课;其余课程的选课工作各学院务必在排课结束之前通过教务系统后台操作完成。

课程表一旦发布,不得随意更改,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整者,应持有请假手续、会议通知等材料,填写《晋中学院停、调、代、补课申请表》到教务处(B217)审核备案。

为了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排课时尽可能为教师留出培训提高、考取双师型教师相关资格证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时间。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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