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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校级重点建设专业等项目的通知
教学建设[2013]55号
各教学学院(部):
按照《晋中学院“十二五”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院字[2011]120号)的总体安排,“十二五”期间将在做好“校-省”两级教学质量水平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的同时,继续开展校级重点建设专业、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重点建设课程、精品课程、优秀教学团队等“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为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此次项目申报包括重点建设专业、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重点建设课程、精品课程、优秀教学团队等6类“质量工程”项目。
二、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根据“质量工程”相关项目建设实施办法填写相应项目申报书(见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教师用表”栏)报教学学院(部)。
2.教学学院(部)对本院(部)教师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确定推荐项目,并在签署意见后统一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项目申报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学院(部)“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 学院(部)“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学院(部)推荐的“质量工程”项目进行评审。项目评审采用答辩评审的方式,由项目负责人汇报答辩,专家审阅申报材料、听取汇报答辩后投票表决。
4.专家评选出的“质量工程”项目,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学校发文公布。
三、申报时间
各教学学院(部)务于2013年11月20日前将本教学学院(部)推荐的“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材料报教务处204室,同时将项目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jiaoxueke204@126.com,打包文件名格式为“教学学院名称+质量工程项目材料”,如“文学院质量工程项目材料”;分文件名格式为“教学学院名称+负责人姓名(或汇总表、一览表)”,如“文学院李××(或汇总表、一览表)”。
四、各教学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工作,并根据本教学学院的“十二五”专业建设规划,认真组织“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与实施。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