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撰写考试工作分析报告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06

质量监控[2013]11号

各教学学院:

为使我校考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促进教学工作改革,切实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学校要求对考试工作进行分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学院应对本学院的考试工作整体情况进行分析,并撰写分析报告。

二、考试工作的各环节如:平时成绩的给定、命题、评卷、考场安排、监考、试卷分析表的填写、成绩分布、试卷装订、试卷存档等均应做出分析。

特别是命题、试卷分析表的填写、成绩分布等,要分专业进行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命题的质量和学生学习情况。

三、考试工作分析报告原则上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本学期考试工作整体情况;各环节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对策。

每学期结束时,各教学学院将考试工作分析报告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已结束,各教学学院于2013年3月29日之前将考试工作分析报告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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