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2010-2011学年教学优秀教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3-01

教学工作[2011]第11号

各教学学院:

根据《晋中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下称《表彰办法》)要求,现将评选2010-2011学年教学优秀教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学院应严格按照《表彰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来推选优秀教师,不符合条件者不予以提名。

二、各教学学院推选优秀教师的主要依据应建立在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基础之上,学生评价不为优秀者,即评估得分不达90分者,不予以提名。

三、根据《表彰办法》要求,各学院推举优秀教师的提名比例为本学院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授课教师的10%,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

四、请各教学学院于3月18日以前将本学院优秀教师候选人按照《晋中学院课堂教学优秀奖申报表》(“教务处首页-表格下载-教师用表”下载)的格式填报后统一报教务处。

五、根据要求,在各学院推选候选人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评审,依据《表彰办法》评选教学优秀教师,优秀名单将即时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10-11学年第一学期推选优秀教师候选人名额分配》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10-11学年推选优秀教师候选人名额分配

教学学院

在职人数

10%

名额分配

文学院

41

4.1

4

公共管理学院

44

4.4

4

外国语学院

49

4.9

5

教育学院

27

2.7

3

经济管理学院

26

2.6

3

旅游学院

10

1.0

1

数学学院

19

1.9

2

物理学院

12

1.2

1

化学学院

20

2.0

2

生物学院

20

2.0

2

计算机学院

23

2.3

2

机械学院

20

2.0

2

音乐学院

51

5.1

5

美术学院

39

3.9

4

体育学院

58

5.8

6

职业技术学院

17

1.7

2

合 计

476

 

48

注:在职人数根据10-11学年第一期学生评教的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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