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1-02

考试工作〔2012〕44号

各教学学院:

根据《晋中学院学年学分制学籍及教学管理办法》中关于重修与补(缓)考的相关规定,现组织本学期重修报名工作。为做好此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一)根据《晋中学院学年学分制学籍及教学管理办法》中的第

三十二条“参加学期补考仍不合格的学生,应申请跟随低年级学生重修并参加相应课程的考核,重修后考核仍不合格,参加毕业前清考”。本次重修报名对象为09、10、11级本科生中参加学期补考后仍不合格的学生。

(二)根据《晋中学院本科学生考试选拔转专业实施办法》中的

第八条“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所取得的公共课学分仍然有效,其余已取得学分的非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则按选修课记本人成绩表;所缺转入专业的必修课必须补修”。

二、报名要求

重修报名的课程必须为本学期所开设的必修课程。

三、重修报名程序

(一)下载并填写“晋中学院学生重修审批表”(登陆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学生用表→“晋中学院学生重修审批表”),经现任课教师签字及教学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以班为单位报教务处210室。

(二)登陆教务处网站进行重修报名,具体操作程序为:点击“教务管理系统”→录入学号和密码登陆→点击“学生成绩”→点击“申请重修”→选择本学期所开课程点击“申请”并提交。

四、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2日-11月15日,逾期将关闭系统,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注意事项

(一)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过时不候。(二)必须以班为单位报名,不接受单独报名。

(三)如有缺(旷)考、舞弊、缺(旷)课三分之一以上者,不

予报名,只能参加毕业清考。

(四)凡学校安排实习的学生,只在教务系统报名即可,无需填写“晋中学院学生重修审批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Copyright © 2024.晋中学院教务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  联系电话:0351-3985582   邮编:030619   传真号码:0351-3985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