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登记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量等说明的通知[2008-6-24]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6-24

教学管理[2008]第24号

各教学学院:

鉴于《晋中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尚在制定中,本学期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工作量、学生评教、教学成果填报仍然暂以各教学学院为单位登记报回教务处,具体登记办法通知如下:

一、关于教学工作量的登记

(一)本学期教学工作量暂填写《晋中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登记表》(见教务处首页“表格下载”)。

1.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中的课程都必须是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环节)。实践教学包括实验课(实训)、指导实习和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其中,实训指特殊专业的技能训练活动(课),如机械类专业的金工实训;指导实习包括特殊专业平时的专业实习(如海滨实习、高山实习)和毕业前的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

2.具体课时以本学期实际教学周数为准。以19周计算(2008年2月25日——2008年7月4日)。

3.凡因请假、各种社会活动、出差、教学实习等所耽误的学时,未根据《晋中学院教师调课、代课、停课及补课的规定》要求执行的,应主动扣除相应学时数。清明、五一、端午等国家法定节假日耽误的课程不予扣除。

(二)《晋中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登记表》填表说明

1.“理论教学”栏内的“类别”一栏填写: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

2.“是否术课”一栏指是否音、体、美专业的技能训练课;

3.“理论教学”栏内的“课时”一栏填报形式为“周学时×周数=总学时”;

4.“实践教学”栏内的“类别”一栏填写: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

5.“实践教学”栏内的“课时”一栏填报形式为“周学时×周数=总学时”;

6.“实习形式”一栏填写:分散或者集中。

7.表中“小计1”、“小计2”、“小计3”、“总工作量”栏暂无需填写;

二、关于学生评教的登记

(一)在网上评教实施之前,学生评教仍按《晋中学院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进行。

(二)学生评教结果不再只报优秀教师名单,而是以班为单位,将本班全部教师的名次及分数填入《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登记表》(见教务处首页“表格下载”)。

三、关于教学成果的登记

(一)本学期,各教学学院组织本学院教师填写《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成果统计表》(表格见教务处首页“表格下载”)。

(二)《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成果登记表》填表说明。

1.表格中的“教学成果”一栏,应遵照校党字[2006]44号文件《关于印发<晋中学院院内津贴分配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附件3《晋中学院教学成果记分及奖励办法》的规定填写,该附件规定的教学成果的类别有:

①品牌专业;②精品课程;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④教学研究论文;⑤教学名师;⑥优秀教材;⑦获奖多媒体教学课件;⑧指导学生参加竞赛;⑨常规教学评价奖励(省、院级教学能手、省级教学基本功大赛获奖者等)。填写“类别”时只填写序号。

2.表格中的“获奖级别”一栏中填写:国家级、省级、校级。

3.“是否奖励”一栏是指学校是否给予了奖励,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以上三种《登记表》均应经教学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后于2008年7月15日之前以文本与电子版各一份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四、具体的工作量计算办法确定后,届时将由各教学学院教学秘书、分管教学副院长对2007-2008学年本学院教师的工作量逐一核算,教务处进行审核。

望各教学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登记,要求做到认真、细致、规范、准确。

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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