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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排课安排的通知
教学工作[2016]第23号
各院系: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排(选)课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课表编排日程
时间 |
相关事项 |
负责单位 |
6月7日至6月14日 |
核对(系统设置)专业课开课计划 |
各承担单位 教务处 |
6月14日至6月17日 |
录入公共课教学任务 |
公共课承担单位 教务处 |
6月17日至6月21日 |
完成公共课排课 |
公共课承担单位 教务处 |
6月15日至6月21日 |
录入(修改)专业课教学任务 |
各院系 |
6月15日至6月21日 |
检查各学院专业课教学任务 |
教务处 |
7月14日前 |
完成专业课排课 |
各院系 |
新生报到后一周内 |
完成16级新生排课 |
各院系、教务处 |
二、课表编排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核对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所有年级(2013—2016级)专业开课计划。操作步骤如下:
以院系部管理员身份登陆,点击“教学安排”-“制定学期开课计划”-“学期开课计划”-“查看学期开课计划”。核对课程信息(课程名称、学分、总学时、讲授学时、实践学时、周学时、考核方式等)和实践环节信息(实践环节名称、类别、学分、周数等)是否与培养方案一致。如有不一致的课程和实践环节,请与教务处B201联系。
(二)各教学学院要严格按照开课计划排课,确需课程异动者,须在系统安排教学任务之前下载填写《教学计划异动表》(学院用表),报教务处(行政楼B201)审核同意后执行。课表排定后,不再办理教学计划异动手续。
(三)通识教育课和专业必修课实行大班教学。通识教育课及课程名称、学时、学分一致的学科专业基础课实行跨专业合班教学,教学班规模控制在2—4个行政班。本次排课2013级—2015级学生严格执行大班教学(16级新生除外)
(四)专业选修课要求选课人数达到30人以上方可开课。
(五)音乐、美术、等特殊专业的课程,根据专业教学规律和特点适当编班。改变音乐专业一对一、一对二的课堂教学形式,适当扩大课堂教学规模。
(六)所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包括实践、实训课程等,均须安排教学任务,编排课表。
(七)录入实验课教学任务时务必在授课方式一栏选择“实验”,录入实训教学任务时务必在授课方式一栏选择“实训”,其余课程均选择“讲授”。各教学学院不得在录入教学任务时修改课程信息模块的“周学时”一栏。
(八)下学期开始将在教务系统设定“教师未录完成绩不得提交成绩选项”。
录入专业任选课和专业限选课的教学任务时务必要将“合班人数”一栏修改为实际选课人数,否则教师无法提交成绩。在录入限选课任务时要将上课班级名称命名为“年级专业名”加“专业方向名”(如:13级音乐学声乐方向、13级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方向)。
录入实验课或分组上课的课程任务时要将“合班人数”一栏修改为实际分组上课人数,对此类课程“上课班级名称”命名时应该在分组名称前加“年级班级”名称(如13应化本2班2组)。
(九)音乐学院专业小课实行纸质排课。
(十)同一教学班除实验课、美术学院专业课外其他课程不得连排3学时及以上,教师每天排课不超过6学时,周学时大于2学时的课程不得在同一天完成,每个班级课程在一周内要均匀分布,不得出现集中授课情况。主管教学的院领导周一下午不排课,全校周二56节原则上不排课。
(十一)课程表一旦发布,不得随意更改,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整者,须填写《晋中学院停、调、代、补课申请表》,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科(B215)备案,并到教务处(B217)通过教务系统进行调课操作。
(十二)公共计算机房及多媒体教室预装软件由信息中心在开学前完成。安装软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教学学院务必在7月14日前将可用的教学软件光盘或者打包的安装程序(标明需要预装的机房号和多媒体教室号)交信息中心。
三、选课安排
大学体育3及大学英语3实行网上选课;其余课程的选课工作各学院务必在排课结束之前通过教务系统后台操作完成。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