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课堂教学活动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23

教学工作[2016]第43号

各教学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风和学风建设,学校决定开展“课堂教学活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28日——12月28日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优秀教师示范教学

(二)展示优秀教案

(三)教师听评课

三、活动开展内容

(一)观摩优秀教师示范教学

1.示范教学教师:教学督导委员在日常听课中评选出的优秀教师进行示范教学(具体名单见附件2)。

2.示范教学时间:12月12日——12月16日一周内,优秀教师指定一节课进行随堂示范教学,届时教务处将具体示范教学时间及安排印发至各学院并公布于教务处网页。

3.相关要求

(1)各学院于12月6日前将《示范教学安排表》(见附件5)报教务处。

(2)2016年新入职教师要求观摩示范教学总课时数的1/2及以上,该项将纳入新入职教师集中培训的考核,考核时以听课笔记为准。

(二)优秀教案展示

1.各专业和承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学院推荐优秀教案。

2.展示时间:12月12日——12月16日

3.展示地点:弘毅楼二楼大厅

4.相关要求:各专业推荐一份一门课程的优秀教案(包括教学大纲);承担公共教学任务的学院推荐一份公共课优秀教案,于12月6日前交教务处。

(三)教师听评课

1.听评课对象

(1)2014年上半年学校组织全面听课时,排名后15%的教师(不包括已离职的教师和不再聘任的外聘教师)。如果中等及以下教师比例大于15%,听取所有中等及以下教师。(具体排名情况见附件1)

(2)第(1)款名单中没有的教师,特别是近两年的新入职教师。

(3)学校督导委员会在日常听课中反应教学效果较差的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2)。

2.组织形式及程序

(1)各教学学院组织本院教学指导小组或聘请专家组成听课小组(三人及以上)对本学院教师进行随堂听课和评课,并填写《晋中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2)听课结束后,各教学学院要适时组织评课活动,尤其要对课堂教学效果差的教师进行帮扶和多次听课,如果仍不能合格,将名单提交教务处。

(3)听评课工作结束后,各教学学院填写《_______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排名表》(见附件3),并交教务处备案。

3.相关要求

(1)各教学学院在11月25日之前,将《听课安排汇总表》(见附件4)交教务处。

(2)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拉开档次。

四、其他要求

(一)各教学学院要号召本学院教师积极观摩优秀教师示范教学和参观优秀教案。

(二)教学活动月结束后,各教学学院要进行全面总结(包括参加观摩示范教学人次数,听评课的组织情况及人数,帮扶后仍不能合格的教师名单,参观优秀教案展示的人次数等),于12月30日前交教务处。

希望各教学学院积极组织此次活动,号召大家积极参与,确保此项活动收到成效,切实稳步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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