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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6年新进教师培训与考核的通知
教师培训[2016]29号
各教学学院:
根据《晋中学院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实施办法》(院教字[2016]14号)规定,学校决定对2016年新进教师进行培训与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6年新招录、调入的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培训方式
采用分散与集中相互交叉的方式进行培训:分散培训由各学院组织;集中培训由教务处组织。
三、培训时间及内容安排
培训阶段 |
培训时间 |
培训内容 |
组织单位 |
分散培训 |
9月5日- 12月30日 |
助课、听课、备课、试讲、评议等 |
各相关教学学院 |
集中培训 |
12月1日- 12月30日 |
专题讲座、教学观摩、课堂教学考核等 |
教务处 |
集中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核方式
采用学院和学校共同考核的方式进行,学院考核占30%,学校考核占70%。
(一)学院考核
各学院对本学院新教师在培训期内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于12月30日前将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交教务处。
(二)学校考核
教务处对参训教师在集中培训内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具体考核内容为:
1.课堂教学。每位参训教师要进行20分钟的课堂教学,现场由评委进行讲评。
2.课程教案。每位参训教师提交拟授课程5个学时教案,于12月20日前交教务处(行政楼B215)。
3.培训心得。每位参训教师在培训结束(以具体培训时间为准)后交一份培训心得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48619954@qq.com。
4.听课笔记。包括培训期间所有的听课记录。在培训结束后将听课笔记交教务处(行政楼B215)。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做好本学院新教师的培训工作,并于12月30日前将本学院培训的过程性资料及培训总结交教务处。
(二)各学院及时通知本学院参加培训的教师按时参加培训,并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此项工作。
(三)培训考核结果将作为新教师上岗的主要依据,新进教师要以积极的态度、进取的精神和良好的状态参加培训,认真听取辅导讲座,做好笔记。
(四)培训期间严格考勤制度。
1.每次集中学习都要签到,不允许迟到、早退和旷课。
2.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见培训时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缺勤超过20%的,将取消本次培训资格,并参加下年培训。
(五)培训结束后一周内,教务处公布培训考核结果。培训合格者方能入岗执教,不合格者继续参加下年培训。
特此通知。
附:2016年新进教师培训与考核名单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